企業社會責任: 出口術還是動真格?

企业社会责任
出口术还是动真格?



文章日期:2009226

【明报专讯】企业社会责任(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——近期已沦为政府「出口术」,呼吁企业不要贸然裁员减薪的舆论及救市工具。可是,这不但简化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意涵,更随大规模裁员及变相减薪的「无良雇主」电讯盈科,竟能在政府支持下的香港社会服务联会(社联)主办的「商界展关怀」中获奖,成为整个颁奖典礼的反高潮,突显了政府及社联期望企业「自觉地」负上社会责任的一厢情愿。其实,早于2006年时已有民间团体及领汇小商户「踩场」,反对颁奖予领汇,至今年质疑「商界展关怀」的声音发展至高潮,多个团体、近200人于颁奖礼场外抗议。是次风波就反映出市民大众对企业的社会期望,与企业的实践有严重的落差。

而社联在「商界展关怀」中订立了6个条件,只要参与的企业在当中6个条件中做到其中两项,就可以获奖了,难怪09年就有1765间企业获得表扬!可以想象,企业只要鼓励(甚至是强迫)员工做做义工,聘请几个伤残和智障员工(很可能是以超低薪聘用)就可成功达标,但同时企业可在其它企业社会责任范畴继续我行我素,这种「考试过关式」的虚伪,跟我们真正所追求的「企业社会责任」是两码子的事。

以「关怀社会」偷换「社会责任」

问题并非出于「企业社会责任」本身,而是社联甚至企业用「关怀社会」的偷换了「企业社会责任」概念;须知「关怀」只是义务而非责任,企业做了义工,那当然值得嘉许。而「责任」是必须要负上的,不负责任会被社会谴责,企业从社会中得到庞大的数据,因此需要对社会负上责任。「企业社会责任」的兴起源于企业的商业行为对不同利益社群所造成深远的影响,但这些影响绝大部分不为人知,因为企业一句「商业机密」就简单地将公众的基本合情权剥夺了。产品的原材料的出产地、生产链的分布等,公众都被蒙在鼓里,那如何谈得上社会对企业行为进行监督呢?经过各国的民间团体多年千辛万苦的调查曝光及施压行动,企业的美好形象背后的恶行终见天日了,恶行包括歧视弱势社群、鼓励长工时和低工资的用工制度、在生产和发展上破坏大自然、采用低成本的方式在发展中国家聘用员工、在没有用尽其它方法下裁员、削减员工应有福利等等。随政府在社会的角色日渐退却,「企业社会责任」强调公众及消费者监督企业的行为,重建合乎社会公义原则的商业伦理,这不但关乎人民的福祉,亦为企业缔造一个重视人类健康发展及可持续的营商环境。

或许有人会认为「商界展关怀」的失败印证了左翼思想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批判,左翼分子认为「企业社会责任制」其实只是一种企业为了提高品牌形象的标签制度,已沦为最高端的公关手段。例如,著名的美式快餐品牌麦当劳,现在打开电视广告都见到充满爱心的刘德华高唱:「飞我共你飞,家我为你起」,为「麦当劳叔叔儿之家慈善之家」作宣传,可是麦当劳曾多次被揭发聘用童工生产换购玩具。但一般的香港市民因为广告效果而都认定麦当劳是「良心企业」了,温馨地带孩子吃儿童乐园餐而不会感到内疚。

一个又一个公关秀

反对企业社会责任主要来自右翼的思想,它认为企业对社会的责任只需满足不同地方的法律,然后再透过纳税、促进经济增长及制造就业机会来满足社会责任。这套思路假设了社会与企业为二元对立,他们的利益并不一致,若企业被迫要负上法律以外的责任,这不但影响企业本身的正常营运,大大影响企业的竞争力,甚至令企业倒闭,最终损害社会整体利益。换言之它把「企业社会责任」视为可怕的洪水猛兽。其实,右翼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质疑十分片面。当今社会,社会与企业已是共生体,而非二元对立的矛盾。企业作为社会的一个重要成员,其是否能符合社会的道德范畴及要求,将会严重影响一个社会的发展方向,同时若企业能负上社会责任,这亦有助于建立一个健康、公平、和可持续发展的营商环境,最终让不同企业在良性竞争下不断改进。

西方国家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的经验告诉我们,市民不应轻信那些「企业责任报告」以免落入企业的公关陷阱,强化跨国企业的文化资本及品牌垄断。经过多年民间团体不断向企业施压后,现在的跨国企业已经学乖了,不少企业已成立了专责的企业社会责任部门,可是这些部门只是企业「自我监督」,缺乏监督中最重要的一环──独立的、公众与民间团体参与的监督。只要你认真看看那些企业社会责任报告,便发现那些报告只会自吹自擂,如流水帐般报告本年捐了几多钱,探访了几多间老人院等。至于「企业社会责任」的核心问题,如利润分配、生产链的具体管理、员工待遇等等都近乎完全从缺。

消费者的责任

香港的消费者委员会成立已经35年,官方网页上其使命是「肩负维护消费者福祉、加强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的责任。」国外以消费者为定位的组织,一早已超越只关心「消费质量素」,发展成推动社会消费之余同时要关注「消费品背后」的问题。消委会作为法定团体,政府最起码应在消委会的平台上,推动较进步的消费意识,鼓励消费者关注「消费品背后」的问题。长远更应参考欧美国家,为企业社会责任方面进行具体的立法。在金融海啸下,社会已对目前的商业伦理彻底失望,要重拾社会对企业的信心,是政府、企业、公民社会都密切面对的议题,而「企业社会责任」虽然仍然千疮百孔,但仍不失为一个有效的切入点。

何俊杰(作为大学师生监察无良企业行动 SACOM项目统筹)、丘梓蕙(SACOM执委)